1991年2月13号下午4点,襄阳县公安局局长杨家雄,带着刑侦科科长张光新和一帮技术人员,急匆匆赶到了樊魏公路襄北农场果园二队的路边。这地方刚被黄集派出所的人封锁起来,所长周勤才带着干警守在现场,警戒线拉得严严实实,路面上躺着一具男尸,前一天刚下过雨,空气里混着泥土、雨水和淡淡的血腥味。

这地方在黄集镇南边2.5公里处,死者脸朝下趴在沥青路东边,穿得乱七八糟,上身套着毛衣、秋衣、衬衣,下身是涤纶长裤,还穿了两条毛裤,脚上一只深腰雨靴,另一只光着呢。

尸体浑身湿透,外套上全是泥,脖子上缠了条黄白相间的毛巾,两头用黑鞋带系得死死的,脸上沾着黑油污,脑袋上还有个钝器砸的伤口。后来法医验尸后,警方心里大概有底了:这不是简单的意外,是有人抢出租车,还把司机给杀了,性质太恶劣了。

这事得从头说起,回到前一天,也就是2月12号,腊月廿八,眼看就要过年了,襄樊站(现在叫襄阳站,在樊城区前进路,当时就是个一等站)站前广场人来人往,特别热闹。出租车司机们都想着多拉几单,早点收车回家过年。晚上7点,广场西边停着一辆橘黄色的小出租车,车牌号是湖北03-03148,车型是菲亚特126P,看着小巧玲珑的。

可能有人不知道,这款车是波兰照着意大利的许可证生产的,发动机在车屁股后面,车头的盖子其实是放东西的行李箱。那时候这款车特别火,一是靠谱、结构简单,不容易坏;二是便宜,才9000块钱,很多出租车司机都选它,就连朱时茂和陈佩斯演的小品《赶场》里,用的都是这款车,也算是当年的“网红车型”了。

开这辆车的司机叫杨某某,趁着没客人,正和妻子赵某某、小女儿在车里团圆呢。出租车司机常年在外跑,陪家人的时间少得可怜,这会儿一家三口聚在一起,别提多温馨了。

晚上7点20分,过来三个男的,跟杨某某讨价还价,最后说要去襄北农场酒厂。杨某某跟妻子说:“送完这仨人我就回来,咱早点休息。”赵某某抱着女儿下了车,回了中原路的出租屋,她怎么也想不到,这一句平常的道别,竟是和丈夫的最后一面。

赵某某把女儿哄睡着后,就坐在床边等丈夫,从天黑等到天亮,左等右等,连个人影都没见着。2月13号一大早,她心里发慌,抱着女儿就往襄樊站跑,把车站里里外外找了个遍,也没看见丈夫和那辆橘黄色的菲亚特。

越找越急,她租了一辆三蹦子,沿着樊魏公路一路找,跑着跑着,就在襄北农场果园二队的路边,看见了躺在地上的杨某某——人早就没气了,出租车却没了踪影。

赵某某当场就哭瘫了,缓过劲来后,赶紧跑到旁边的果园二队队部,借人家的电话,给黄集派出所报了案。所长周勤才接到电话,不敢耽误,立马带着干警赶了过来,先把现场保护好,又赶紧给县公安局打了电话。

这案子太大了,襄阳县立马成立了专案组,一共15个人,由县政法委书记雷官成当组长,县公安局局长杨家雄当副组长,专门负责查这个案子。当天晚上,专案组就在黄集派出所开了会,把现场勘查的情况、法医的报告,还有赵某某说的话,都凑到一起分析,慢慢理清了头绪。

咱们捋一捋:死者是被人用毛巾勒脖子,再用钝器砸头弄死的,身上的120块钱、身份证、驾驶证,还有出租车,全被人拿走了,这明显是早有预谋的抢车杀人;

死者衣服乱、浑身是泥和血,说明死前跟凶手拼命反抗过,凶手身上说不定也有伤,而且路边不是第一现场,是凶手抛尸的地方;结合法医验尸和赵某某说的送客时间,大概能断定,杨某某是2月12号晚上9点左右被杀害的;

最关键的是,凶手大概率就是最后坐他车的那三个男的,里面至少有一个会开车,而且这三个人都操着河南口音,案发地离河南近,他们很可能是邓州、新野、南阳那边的人。

案情摸清楚后,专案组兵分三路,开始全力排查。第一路留在襄樊市区,把30多家旅社、宾馆、招待所都翻了个遍,还去了火车站、交警大队、出租车管理处,一边查那三个河南口音男子的行踪,一边查被抢出租车的发动机号、车架号这些信息;

第二路直接去了河南,找邓州、南阳、新野的公安局帮忙,盯着有没有人卖赃车,或者发现可疑人员;第三路就在抛尸现场周边找,沿着公路、麦地、水沟,到处搜,看看能不能找到第一作案现场,或者凶手留下的痕迹。

排查没几天,就有了线索。襄樊樊东区有个水文招待所,服务员李某说,2月11号晚上8点左右,有三个河南口音的年轻小伙子,用一个叫张光志的身份证开了房,住一楼108室,第二天中午退了房,不知道去了哪。

差不多同时,襄樊站有个开出租车的朱某某也说,2月12号下午1点,三个河南口音的年轻人,花120块钱租他的车去襄北酒厂找人,没找到,又坐他的车回了车站,其中一个人下车打电话,回来就说等人,留了一个人在车上陪他,他等了一个小时,那两个人还没回来,不耐烦了,就把车上的人推下去,自己开车走了。

还有襄樊出租车客运管理处的人说,2月12号晚上7点左右,有个男的自称叫丁峰,说是南阳五金批发站的,举报一辆出租车司机(就是朱某某),说好送两趟,结果只送了一趟就跑了。这三条线索一凑,专案组立马明白:这三个河南口音的小伙子,就是同一伙人,十有八九就是凶手。

线索明确了,接下来就是布控抓凶。专案组赶紧给河南省公安厅南阳地区公安处打电话,把案子情况、被抢出租车的样子都告诉他们,让他们组织邓州、南阳、新野的民警,在路口、关卡都盯紧点。与此同时,张光新科长带着3个特警,沿着樊魏公路往河南赶,一路上跟沿途的派出所打招呼,让大家一起帮忙查。

2月14号下午4点,张光新他们走到离邓州还有13公里的吴集镇时,突然看见路边停着一辆橘黄色的菲亚特,跟被抢的那辆一模一样,而且前后都没挂车牌。

张光新心里一紧,立马让司机超车,停在那辆车前面,堵住它的去路,怕凶手跑了。这时候,驾驶座上一个年轻人正打瞌睡,被警车的刹车声惊醒,下意识就伸手去拧车钥匙,想开车跑。特警刘斌反应特别快,一个箭步冲上去,死死按住了钥匙,把车控制住了。

没曾想,这年轻人不甘心被抓,仗着在自己老家地盘,一边跟刘斌扭打,一边朝着路边一户人家大喊:“张叔,快来救我!”不一会儿,一个中年人跑了过来,不问青红皂白就跟特警厮打,还扯着嗓子喊人。短短几分钟,就围过来几百个村民,吵吵嚷嚷的,不让民警把人带走,现场一下子就乱了。

张光新见多识广,知道不能硬来,就采取软硬兼施的办法:一边耐心跟村民解释,说这年轻人是涉嫌杀人抢车的凶手,我们是依法办案,让大家别拦着;一边让特警亮出警械,严肃地说,阻碍民警办案是违法的,后果自负。就这么说来说去,十几分钟后,村民们也明白了情况,慢慢散了,民警终于把这个年轻人和那辆菲亚特,一起押回了黄集派出所。

回到派出所,民警一问,这年轻人说自己叫周鹏,19岁,邓州市城关镇人,还辩解说,这车是跟别人借的,借的时候就没牌照,他就是在吴集帮忙送个人。

可他翻来覆去就这一句话,越说越可疑,专案组更确定他有问题。当天晚上7点,赵某某和朱某某都赶到了派出所,一辨认,俩人异口同声地说:就是他!周鹏就是2月12号在襄樊站租车的三个人之一,而且这辆菲亚特,就是杨某某的出租车。

铁证如山,专案组立马对周鹏进行突审。没熬过两个小时,周鹏的心理防线就垮了,一五一十地交代了,他是跟卢明更、张光志一起干的。卢明更33岁,邓州胜利街人,是他先提议抢出租车的,然后找了22岁的张光志(邓州城郊张寨村人)和他,三个人一起商量好,就等着找机会下手。

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:2月12号晚上7点20分,他们三个坐上杨某某的出租车,说要去襄北农场酒厂,开了大概一个小时,到了樊魏公路上一个写着“襄北农场酒厂由此进”的牌子旁边,让杨某某拐弯往东开,开了80米就喊停车。

杨某某一刹车,他们三个就立马动手,杨某某拼命反抗,可他一个人根本打不过三个年轻人。张光志拿出随身携带的鎯头,照着杨某某的脑袋就砸,把人砸晕后,三个人一起用毛巾勒住他的脖子,把人勒死了。

杀了人之后,他们把杨某某身上的120块钱、身份证、驾驶证这些东西都搜走,趁着天黑,把尸体扔在路边,然后开着抢来的出租车,往河南邓州方向跑。

周鹏招供后,杨家雄局长立马带着侦查员,连夜开车赶去邓州,在邓州市公安局刑警队的帮忙下,2月15号凌晨,在卢明更家里把他抓了个正着,还在他家橱柜里,搜出了杨某某的身份证、驾驶证、出租车运营许可证,还有那把作案用的鎯头。

当天早上6点,张光志在家人的劝说下,主动去邓州市公安局投案自首了。经过审讯,卢明更和张光志说的,跟周鹏完全一样,这起劫车杀人案,从案发起到破案,只用了38小时。

最后,卢明更、张光志、周鹏三个人,因为抢劫和故意杀人,被襄樊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。那时候的法律规定,抢出租车情节严重的,最少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;故意杀人情节严重的,能判十年以上、无期徒刑,甚至死刑。这三个凶手,手上沾了人命,抢了别人的车,终究要为自己的恶行,付出应有的代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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